李天一案件其他四人(李天一案件详细内容 事件其他四个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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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摘要:
(1)李天一案另四人背景(李天一案始末)
(2)李天一另外四人是谁其他人没有这样的明星父母
(3)李天一案其他几人是谁?
一、李天一案另四人背景(李天一案始末)
李天一案同犯律师爆料称:“这5人在被抓之前串过一次供,李某某就说,反正就是嫖娼,谈好了,给钱了。”
昨日曝光的李天一案关键视频让这起案件显得更加扑朔迷离,同案律师的这段话无疑让本就处于不利地位的李天一方雪上加霜,梦鸽这次又该如何拯救她的儿子?
梦鸽不遗余力为儿子辩护,哪怕是“白天出庭,晚上登台”,这都是其权利,然而却受到公众一边倒的质疑,甚至是冷嘲热讽。但她都用“我是母亲,为儿子做什么都是应该的”来回应。无疑,从情理上来说,梦鸽这样做情有可原,但她却是在选错方向的前提下越走越远。
跟美国的“虎妈”一样,梦鸽也极爱自己的儿子,然而梦鸽采取的是另一种极端的方式,那就是无原则地袒护孩子,不分是非地为孩子的行为辩护,认为孩子永远是对的,错永远在别人,错永远在社会。但事实上,无论从之前的肇事打人案还是如今的强奸案,李天一需要的是拯救,而不是袒护,而拯救并非是拯救它脱离牢狱之灾,而是拯救他的内心,拯救他的道德。
被曝李天一案5人曾串供
李某案一位被告的代理律师在接受《三联生活周刊》采访时再次披露案件细节,称:“这5个人基本上都认为自己是嫖娼,所以事后他们也也没当回事儿,他们都认为这就是嫖娼。他们在被抓之前串过一次供,因为那边老说要报案,他们就在一块儿专门聚了一次说这事儿。李某某就说,反正就是嫖娼,谈好了,给钱了。”
在这次庭审中,除李某某外的四名被告的代理律师都做了有罪辩护,但王某自己不认罪,同意律师做罪轻辩护。赵运恒为张某做了罪轻辩护,但张某另一位代理律师却准备的是无罪辩护,到庭上才知道拍档与自己的辩护立场不一致。宣读起诉书时,有两个被告不认可,另外三个认可。但在最后的事实调查阶段,只有一人认为犯了强奸罪。这个稍微有些混乱和戏剧的结果,展示了这个案子各种复杂的可能性,在证据、现实、意识、利益等各种因素的作用下,每人都做出了不同选择。
聚会
2013年2月16日,大年初七。这是李某某和父母在海南三亚度春假的第六天。这次旅行在李某某母亲梦鸽的记忆里非常顺利美好。孩子很听话地陪伴在父母身边,一家三口去拜了南海观音,李某某还求了“学业有成”的签,然后他接到了朋友大魏的电话。他们以前是同学。虽然李某某在初一结束后就去美国留学,但由于他表现出讲义气、出手大方,而且交游广阔、见多识广的个性,还是在早期的同学圈里赢得了一些朋友。大魏就是其中之一。
大魏在电话里邀请李某某参加一场小伙伴的聚会。他的表弟小魏从长春来北京,他想找几个朋友一起玩玩,他已经邀请了自己高中学校的一个同学张某。李某某很爽快地答应了,并立刻订了回北京的机票。他在机场给母亲梦鸽打了个电话:“妈妈我先走了,你们在海南再玩两天,对不起。”梦鸽回忆自己当时想买机票一起走,却发现儿子的航班已经无票。儿子劝她放心:“我陪你们好几天,我觉得你们应该高兴了,我先回去,晚上跟朋友聚会一下就回家了。”
聚会地点定在了五道口的GLOBAL夜半酒吧。这是李某某比较熟悉的一个夜店。此前他不止一次来这里消费,惹过事——曾经打过一个服务生,但也交到一些朋友。他和酒吧服务生张伟(化名)相互留了号码并保持着联系,甚至在海南度春假这段时间,李某某还收到过张伟的邀请。后来张伟在某自媒体上确认:“在2012年底,我确实联系过李某某。因为那时候是营业淡季,酒吧的主要顾客大学生都已经放假回家。为了刺激消费,我打电话邀请过李某某来酒吧玩,仅此而已。”
与同龄的小伙伴相比,李某某经常能和一些具备更广泛社会背景的人建立联系。在2月17日凌晨的聚会上,他还叫来了23岁的王某,一个友谊宾馆歌厅的服务员,还有一个年满18岁的朋友李某。这是聚会上的两个成年人。2月17日零点多,6个年轻人聚在了GLOBAL夜半酒吧天蝎座包间里,猜拳、喝酒、唱歌。天蝎座是酒吧里空间最大的一个包间,周末的价格是1980元。
酒局开始不久,两位女孩进到这个房间。她们是应李某某等人之邀还是酒吧服务人员主动带入这个房间,她们的身份是在酒吧散台消费的白领还是酒吧驻场的陪酒人员,此后双方说法不一。但一个都认可的事实是:女孩是在张伟的带领下进入包间的。她们都有化名,一位姓徐,化名晴晴;一位姓杨,化名子墨。酒局因为新人的加入更加热闹。这天晚上他们要了三四十瓶啤酒,一瓶轩尼诗,张伟还赠送了半瓶黑方。所有人都喝得不少。张伟在搜狐自媒体上回忆:我感觉李某某喝酒非常有度,平时挺能喝,也没见他在酒吧喝多过,喝多少酒自己总能把持住。这次是不知道怎么了。他在包厢里耍酒疯,砸酒瓶,满地都是玻璃碴,还差点砸到电视。在这个过程中,他和徐女士发生了争执,徐女士因此离开了包间。
酒局在凌晨3点多酒吧打烊时结束。但孩子们并不准备回家,他们的下一个项目是吃夜宵。张伟和一直留在房间内的杨女士也随同前往。据张伟事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描述,原本他还叫上了徐女士。但李某某因为在包间内和徐女士起过冲突,拒绝徐女士跟随前往,因此只有他和杨女士上了大魏的奥迪Q7。在去吃夜宵的路上,杨女士因为醉酒,还在四环桥上停下来吐了一次。为什么在酒力不济、身体已经出现明显不适的情况下,还随同一群初次见面的陌生人去吃夜宵?是应对方的邀请还是主动跟随?几天后,双方对此也有完全不同的解释。
这群人来到金源时代购物中心经营夜宵的金鼎轩,挑选了一张位于饭店中部的桌子就座,等餐时因为大声交谈引来了邻桌侧目,后来发展成为口角。双方拉开架势要大打一场,现场的录像显示,已经有人抄起了椅子。但当对方掏出手机打电话叫人时,这群孩子选择了走为上策。他们快速离开饭店,没有吃上他们点的夜宵,也没有结账。李某某驾车回到了自己家住的人济山庄,大魏和李某的两辆车紧随其后,一起来到人济山庄那个墙上画着熊猫和竹子的地下车库。
张伟就在这里和聚会分道扬镳。他搭乘有事要先走的李某的车,从地库离开,留下了杨女士。在走之前,他和几个孩子有短暂的交谈。谈话内容是一起“仙人跳”阴谋的一部分,还是一次恶性刑事案的开始,或者是一场交易模糊不清的开局,双方此后都给出了迥然不同的解释。在接下来近半年时间里,围绕这短短的十来个小时里发生的细节和疑问,各位当事人在不同场合有过反复描述和解释。不仅持不同立场的人的叙述完全不同,甚至同一个人对公众和对警方的说法都大不一样。
但在2月17日凌晨,聚会在一种暧昧不清的氛围下继续推动着。张伟走后,剩下的6个年轻人,李某某、王某、大魏、张某、小魏和杨女士都挤进了那辆奥迪Q7,离开地下车库,驶入京城黎明前最浓黑的夜色中。大魏坐在驾驶座,小魏在他身旁。另外几个人坐后排,杨女士在李某某和王某中间。这场聚会进入了非常危险的部分,他们接下来决定要做的事情,不仅与他们的年龄不符,也是对社会规范的一次严重冲撞,所有身涉此事的人的未来都将因此受到伤害。
奥迪Q7在两家宾馆前停留后,最终停在了湖北大厦门前。大魏和张某来到前台,用大魏很早以前捡的一张别人的身份证要了一个标间,开了8小时的钟点房。在这个约20多平方米的狭小空间内,他们关上了房间的主灯,只有卫生间的灯光透过玻璃幕墙和拉上的帘子,幽暗地照在房间里6个都颇有醉意的年轻人身上。
二、李天一另外四人是谁其他人没有这样的明星父母
李天一另外四人是谁,其他四个人是王某、魏某、河北来的李某、酒吧的领班张某,酒吧的领班张某没有参与后来酒店房间的事情。其他人没有这样的明星父母,李天一是一个性格偏暴躁的孩子,发生不愉快的时候会引发肢体冲突。李天一曾经学习过跆拳道,再加上一直以来家里比较宠溺,有时候有些无法无天,自以为天下功夫第一,很多时候天不怕地不怕。
李天一父母
这次事件发生在春节期间,李天一本来和父母是在外地度假,因为朋友的聚会提前回到北京,晚上的时候来到了一个包房中,点了很多酒。领班张某叫了两个陪酒小姐,一个是矮个子女孩,一个就是受害人杨某。李天一和三个朋友喝了很多酒,还问领班陪酒小姐是否出台,受害人一开始并不愿意和几个人一同出去,后改为先吃饭。
李天一
领班陪着受害人和这几个人一起吃饭,大约凌晨3点多,一行人开车来到了世纪金源的金鼎轩。在这里又发生了冲突,因为邻座的人看这些人,李天一与对方争吵了起来。店内的监控也将这个过程记录了下来。离开世纪金源的金鼎轩后,李天一、王某、魏某某三人一番商量后,酒吧的领班张某从地下车库离开,打车回家。
李天一
领班陪着受害人和这几个人一起吃饭,大约凌晨3点多,一行人开车来到了世纪金源的金鼎轩。在这里又发生了冲突,因为邻座的人看这些人,李天一与对方争吵了起来。店内的监控也将这个过程记录了下来。离开世纪金源的金鼎轩后,李天一、王某、魏某某三人一番商量后,酒吧的领班张某从地下车库离开,打车回家。
几个人都没有做安全措施,结束之后,魏某某和李天一两人凑了2000元塞进受害人的包中。事情结束之后,几个人带着受害人离开,让她自己打车离开。受害人把这件事情告诉领班和自己的一个女性同事,先是陪着她检查身体,是轻微伤。受害人还给李天一打电话,但是李天一表示这是嫖娼,并挂断电话。受害人原本是想要私了,最终还是选择到派出所报案。
三、李天一案其他几人是谁?
因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未公开另外四人姓名。违反法律规定所以正规媒体也不能报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2013年3月7日,李天一等人因涉嫌轮奸已被依法批捕。7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天一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3年8月28日上午9时30分,李天一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在海淀法院第17法庭正式开庭审理。
扩展资料
案件判决: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消息,北京市一中院对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二审裁定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李某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虽然自2013年9月26日判决结果出来,他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但是当他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至18周岁时,还要被移送到专门关押成年罪犯的监狱。
案件评价:社会各界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平台发表了对于本案的观点,网友们在微博、论坛等各种平台上发表自己的观点,在这些观点中占据压倒性的是:李某某必须重判,若不重判,那就是亵渎国法、正义的失败等。
百度百科-李天一案
先看看涉案人员一个成年4个未成年。如果从背景来看,那个成年的涉案人员无疑比李天一背景要硬很多。因此,涉案5人,全部都是高官子弟。
左手无尘:能有这么大的能量封住全国媒体的口,把年龄改为未成年,把轮奸改为强奸,李家不够这能量。总之有点可以确定,另外四人的后台绝对比李家的要大的多,让李天一承担,上面那些就是补偿。
中国的黑暗,已经不是你与我能用语言和肢体来表达了。
事情真相:法院故意延长时间,就是看老百姓的反应给与判刑(其实就是做给老百姓看一下),等他进去了,就会被秘密带出去,让后去其他国家生活,国人什么的根本不知道。(当时只报出他一个人,就是为了,想他一个人把事情全扛了。然后改名,出国,过着自由的生活,专人负责生活和学习,毕竟这5个人家庭和背景权力,对于钱这些不是关心的问题。)
你天翼啊,其他几人都是李天一的狐朋狗友,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所以不报道。
非官即贵,人以群居,物以类聚,就是这个道理。
本文由用其所长网于2023-05-06发表在一二三常识网,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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