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普森案(关于辛普森案的基本详情介绍)
1、辛普森悖论(Simpson's Paradox)亦有人译为辛普森诡论,为英国统计学家E.H.辛普森(E.H.Simpson)于1951年提出的悖论,即在某个条件下的两组数据,分别讨论时都会满足某种性质,可是一旦合并考虑,却可能导致相反的结论。
2、当人们尝试探究两种变量是否具有相关性的时候,比如新生录取率与性别,报酬与性别等,会分别对之进行分组研究。
3、辛普森悖论是在这种研究中,在某些前提下有时会产生的一种现象。
4、即在分组比较中都占优势的一方,会在总评中反而是失势的一方。
5、该现象于20世纪初就有人讨论,但一直到1951年E.H.辛普森在他发表的论文中,该现象才算正式被描述解释。
6、后来就以他的名字命名该悖论。
7、为了避免辛普森悖论的出现,就需要斟酌各分组的权重,并乘以一定的系数去消除以分组数据基数差异而造成的影响。
8、同时必需了解清楚情况,是否存在潜在因素,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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